星期日, 4月 27, 2008
14

各位鄉親來看看這則新聞:
投資連動債慘賠 不排除申請國賠
一群向中國信託等銀行購買連動債慘賠但求助無門的消費者,昨天在立法院成立「連動債受害人自救會」…,受害人不排除集體轉向申請國賠。-自由時報全文
合約再厚,沒把內容看清楚是誰的問題?為什麼要別人納稅來幫你補自己的虧損?一群人聚在一起鬧,這真是有史以來最大宗的「會哭的小孩討糖吃」的案例。

此例一開,以後大家都不用擔心買基金股票會賠錢了,反正投資失敗了金管會可以補償給你,國庫賠光了還有全國納稅人會賠你囉?

自救會的成員還好意思說:「高風險、高難度、高難理解的連動債,應該只適合專業人士、法人購買,金融監督單位顯然是閉著眼睛監督」。笑話!如果不是自己想獲利,有人拿刀子叫你簽下去嗎?這群把老本都拿出來買連動債的哪個不是看上了高報酬的蜜糖,又有誰同時考慮過自己能承擔的風險?

一群不成熟的「投資人」。

銀行再多疏失,也是你們自己和銀行的問題。幾十歲的人了,還不能為自己簽的合約負責,竟然有臉找記者。

我認為如今更應該成立的是「納稅人自救會」,而不是什麼投資失敗自救會。

我納了稅就要看見我的稅用在什麼地方,有多少比例被立委拿去喝花酒、多少比例被官員拿去私帳公報、多少比例是去養Cosplay成議員的黑道?

這些帳目60年來有公開過嗎?納稅人你為什麼不生氣!?

納稅人你為什麼不生氣!?

14 回應:

  1. 論點很好
    但是結尾似乎想把尚未深入瞭解的問題拿出來對比

    政府的預決算都是公開的
    如果想反對哪一筆花費
    就特定一點提出來評論吧

    回覆刪除
  2. 這個島上的居民,價值觀本來就很混淆.
    並缺乏自省能力.
    不過~這個銀行也太離譜了 !
    很想問他們,
    到底會不會呀 ?!
    有沒有責任感呀 ?!
    有沒有良心呀 ?!
    納稅人自救會 ... 好點子 !
    就趁繳稅的季節一鼓作氣成立吧 !

    回覆刪除
  3. 其實這跟銀行的情況也差不多,
    很多人很喜歡把錢存在利率很高但風險也明顯很高的銀行,
    然而當這些銀行發生危機的時候,
    就一股腦地要政府出來救那家銀行,
    也造成銀行界的劣幣一直無法消失。

    大家都是成人了,
    做事之前考慮一下可能隨之而來的風險,
    真的有這麼難嗎?

    還是因為我們是越活越回去了?

    回覆刪除
  4. 如果「投資賠錢」要政府解決
    那..「投資賺錢」是否要給政府一份?

    簽一些金融財務投資都沒做深入的功課,就投資; 賠了就在耍賴
    像信用卡、現金卡一樣,享受完了,付不出錢,就在叫~。毫無責任感

    深深感到,台灣的「白目」愈來愈多
    而且這些白目還很任性、幼稚又自以為是
    以後還是有類似的金融財務產品出現
    這些人賠了錢,也會和今日的舉動相同

    回覆刪除
  5. 近日來一直關心這件事情的發展,所以逛到了貴站。

    一直以來,我跟您的想法一至,也覺得這些投資人好像白癡,自己買基金怎麼不深思熟慮些呢?!

    直到家母告訴我,她買了該基金後,我由高雄念書地北上。再在前往與中信分行經理溝通時,我盡可能的找尋相關資訊:

    "媽,你為什麼買這個?"

    "理專打給我說,這個是保本商品,利息比定存高,很值得買。他還說買了之後,三年都不可以進行買賣,一直要等到它到期。我想說,反正是保本的,就買了。"

    "媽,銀行不是每個月都有記帳單來嗎?"

    "上面都沒有寫甚麼阿?我拿給你看。"

    帳單上面列了:盧森堡3年石來運轉2連動債,投資本金300000,已配發利息24000。看不到基金投資的"淨值"。

    (至我前往分行了解狀況的那天(4/22),要求出示基金績效圖後,才發現基金淨值只剩17%左右。完全看不出這基金具有保本的價值。)

    問完了家母,我上網看了相關資訊,想要證實家母的案例是不是個案。結果大致得到一樣的回應:

    "當時理專告訴我是保本,怎麼現在是這樣?!"

    於是很匆忙的,我帶了錄音筆到了媽媽當時購買的分行,由分行經理出面跟我溝通。

    首先,我要求他出示當時媽媽購買的契約書,所以我拿到了契約影本。他們表示願意"補貼"媽媽的投資至50%本金,也就是15萬。

    我說"爭議點不在於補貼,在於這當商品並非保本商品,你們怎麼可以對家母說這是保本商品?"

    而他們無法回應,我也無法找到當時的理專,而當時銷售的說法才是關鍵。

    經理表示,補償至50%的本金,必須在4/30以前簽下聲明書,聲明你放棄對此事件一切法律訴求之權利後,才得以入帳,且這一50%本金,必須轉換成該公司其他檔基金。

    離開分行後,媽媽說"兒子,簽了吧,還能怎麼樣!"

    聽到這,只覺得社會資本主義的壓力結構是如此強大,投資人一但受到不合理待遇,只能摸摸鼻子自吞委屈。

    當晚,媽媽找到了當時的購買的契約書。一打開資料袋,我的眼睛為之一亮。

    "媽,你手上這契約書是正本。"

    於是我很詳細閱讀後發現,契約裡有4處特別以陰影線標出類似下句的語句:

    "本債券為不保本型債券,委託人於到期時有可能100%損失原始信託金額。"

    契約裡有4處要求投資人特別打勾確認的聲明,其語句大至是要求投資人確認風險,其中語句最重的一句:

    "委託人已充分了解本投資商品於到期時存在100%損失原信託金額之風險。"

    契約上很明顯的說"不保本",可是該檔基金的購買者都說當初理專告訴他們是"保本"。

    如同您說的,購買者似乎不太成熟,自己怎麼沒有看契約。

    而且,契約的一開始就有說: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下列產品特性與條件,若已充分了解請於空格處打勾,或請人員協助詳細說明。"

    於是乎,你是要買"保本的",契約說"這是不保本的",你就不會買這基金。

    我很仔細的看契約,看到了媽媽在上述所說的確認風險的相關勾選處,全都是空白的。

    而在分行經理提供的影本上,全都是打勾的。

    我想,我看到關鍵了,很可能當初理專就沒有一步一步的帶領想買該基金的人看過條款,而一再的告訴他們這是"保本的"。

    我又在媽媽提供的信封袋裡發現一份宣傳文宣,裡面盡說著本商品的保本狀況(最佳狀況,中庸狀況),那麼最差最不理想的狀況呢?而現在的事實就是最差的狀況。

    銀行方面對於風險告知極端很可能是有問題的。

    媽媽說"兒子,算了吧,至少可以拿回一半,我們怎麼跟大公司鬥。"

    朋友說"你想要小蝦米對抗大鯨魚阿,哀,我只能說這是一條很漫長的路。還不如把時間拿來多念書。"

    我只想著是非與公理,這些擁有充分資訊的銀行業者怎麼可以用這種方式販賣商品給資訊相對不充分的人呢?

    這是不是欺騙?是不是詐欺?我不知道,因為我不了解法律,不能掌握這關鍵性的術語。

    我不了解自救會的運作,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才可以聯繫上。我不清楚媒體究竟怎麼呈現這些基金購買者,只知道我朋友告訴我:

    "看起來這些人很像是白癡,是他們自己要買的。"

    事實是甚麼是重要的吧?!我想。

    但是,現在的關鍵是如何使事實浮出!

    我覺得這些購買者的確很無力。媒體不是他們的,社會公眾對他們的印象也不是站在他們這裡的,銀行也不是,銀行的主管機關似乎也沒有辦法有太多的著力?

    媽媽還是說:

    "兒子,算了吧!你不知道社會!"

    我只能一個人走到位於士林的消基會,然後右走位於板橋的金管會。

    下午近四點時分,陽光把我一個人的身影拖的長長的,我走向金管會銀行局,那可能是唯一能讓是非展現之地,雖然目前一切看起來很渺茫。

    回覆刪除
  6. 這只是一兩位投資人情緒性的意見
    根本八字就沒一撇


    部落客,你為什麼這樣就生氣

    回覆刪除
  7. To Green,
    我對法律並非專長,但建議您與家人可朝「詐欺」、「偽造文書」和「變造文書」方向提告。

    回覆刪除
  8. Green的案例就應該去和銀行主管申訴,如果這麼明顯的缺失(沒打勾),應該有機會銀行會賠全額,好好協調。國賠或訴訟都曠日費時,不是完全沒希望,但是先協調自己個案,快點拿回全額可能較實在。

    回覆刪除
  9. 我太太也有買,我太太本來只是去換定存單,但銀行跟我太太說,現在利息很低,有這種保本型產品,利率可以到多少多少,我太太聽到保本就買了,反正是銀行說的,銀行又不會倒,要不然,誰會去買,那些條文密密麻麻,上頭大字寫XX保本型基金,下面小字寫以下風險銀行不負。

    回覆刪除
  10. 反問你一句,那納稅人繳了稅養這些政府部門是做什麼的?
    養政府,就是要一群專門的人來幫所有民眾來處理事務,
    銀行搞出了這種蓄意詐欺的勾當,
    金管會或是相關部門若處理不了,沒有疏失嗎?
    (我爸是一輩子不敢投資只敢存定存的人,
    結果一張定存單到期,理專就來叫他買連動債,
    隱瞞了多少資訊,完全沒講到會賠,
    只要有講到可能賠,我爸就不可能買,
    結果,三年期的連動債,幾個月賠了20%後,
    還叫我爸解約再轉買其他的!
    說貪?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幾年下來,多少事件弄到國賠了?豈只這一件。
    雖然喊國賠,那些部門大概也不緊張,因為不是自己的錢,
    但總是要給他們個壓力。

    我很贊成你的納稅人自救會,
    國賠後,再去向該部門追討,
    讓相關責任的人受到更實際的處罰,
    否則一直鬆散下去,
    大家都來等國賠撈回來吧!

    回覆刪除
  11. ......就是那麼多的不公平
    各位到銀行辦各種業務時,簽了那麼多名字,真正把paper正背面都起碼瀏覽一次的請點頭~
    .......應該很少吧.....
    開戶,投資等約定書有攜回審視權您知道嗎?

    現在有些銀行為了規避這一塊新聞,在您購買之前會由總行向您照會,而這個動作在我看來除了銀行本身規避以後可能發生的糾紛之外,對消費者而言.....消費者仍是弱勢....

    廣告打的很動聽,一個2-30秒的廣告,它的畫面周圍有多少小小小的字,告訴你投資風險.....各位有看到過嗎?看的清楚嗎?
    哎~

    (離題一下)
    其實廣告手法都差不多
    之前某電信業者的廣告,講了一堆的優點,
    看了好幾次後我才看到旁邊的小字:限語音信箱,限****時段,限......

    睜大眼吧~
    投資時簽的文件
    是為了想賺錢
    賠錢則與人無尤
    除非該銷售過程有可舉證瑕疵
    要我納稅給這些人
    是頭殼壞了嗎?????
    而且
    會買連動債的人,手邊資金應該不是很緊的吧~

    回覆刪除
  12. 不好意思,我們是某大學的學生
    因為想了解連動式債券,
    正在為專題收集連動式債券的問卷調查,
    這份研究是要給以後的投資人一個警惕,

    目的是要大眾投資人先了解清楚再作投資
    您的經驗是我們寶貴的資料,
    我們是採不記名的方式,
    目前也有投資連動債失利的人,分享他的經驗

    http://www.my3q.com/home2/235/fbgdsd/6251.phtml
    專題研究問卷調查
    拜託大家幫忙填寫
    感謝大家^^

    回覆刪除
  13. "投資失敗憑什麼要國賠?納稅人你為什麼不生氣!"
    贊同這句話,但不贊同用在連動債上

    明明說有保本,可是卻沒說清楚,所謂的「保本」?結果都是賠光本錢,我覺得這是合法的詐欺,因為是銀行合法化嗎?
    大家的血汗錢就這樣沒了?
    要說投資人,不如先說銀行理專,當初推銷時,大打標題「高利率,高風險,可能會賠光本金的投資標的物」,我看還會有誰買.........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