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恭喜這幾位得到賠償的原告,不過賠償金額看起來和一戶一品大觀的價格來比,好像不太多。大概每人可得到的賠償在幾十~160萬之間,另外要退還之前付給建商的費用。
這個判決,可能會連帶影響其他一品大觀的自住戶,甚至投資客相繼依判例再來告一下昌益。看來昌益未來還有好幾場仗要打了。
判決書可以在新竹地方法院的民事類查詢到,關鍵字用一品大觀即可。節錄重點如下:
【裁判字號】 98,重訴,49
【裁判日期】 990222
【裁判案由】 返還買賣價金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買賣價金等事件,本院於民國99年1 月25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應給付各原告如附表一所示之金
額及利息。
二、被告寅○○、壬○○、卯○○、未○○應給付各原告如附表
二所示之金額及利息。
三、被告應連帶給付各原告如附表三所示之金額及利息。
四、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主文後略)
┌───────────────────┐ │附表一 │ ├──┬────┬───────────┤ │編號│原告姓名│被告理銘公司應給付金額│ ├──┼────┼───────────┤ │ 1│ 己○○ │ 835,170元│ ├──┼────┼───────────┤ │ 2│ 丙○○ │ 890,000元│ ├──┼────┼───────────┤ │ 3│ 丑○○ │ 1,620,000元│ │ │ 子○○ │ │ ├──┼────┼───────────┤ │ 4│ 午○○ │ 890,000元│ ├──┼────┼───────────┤ │ 5│ 酉○○ │ 1,343,802元│ ├──┼────┼───────────┤ │ 6│ 辰○○ │ 930,000元│ ├──┴────┴───────────┤ │利息﹕均自民國97年12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5 計算。 │ └───────────────────┘
┌───────────────────┐ │附表二 │ ├──┬────┬───────────┤ │編號│原告姓名│被告寅○○等四人 │ ├──┼────┼───────────┤ │ 1│ 己○○ │ 282,500元│ ├──┼────┼───────────┤ │ 2│ 丙○○ │ 267,500元│ ├──┼────┼───────────┤ │ 3│ 丑○○ │ 340,000元│ │ │ 子○○ │ │ ├──┼────┼───────────┤ │ 4│ 午○○ │ 262,500元│ ├──┼────┼───────────┤ │ 5│ 酉○○ │ 447,500元│ ├──┼────┼───────────┤ │ 6│ 辰○○ │ 320,000元│ ├──┴────┴───────────┤ │利息﹕均自民國97年12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 │ └───────────────────┘ ┌───────────────────┐ │附表三 │ ├──┬────┬───────────┤ │編號│原告姓名│被告等應連帶給付之金額│ ├──┼────┼───────────┤ │ 1│ 己○○ │ 279,418元│ ├──┼────┼───────────┤ │ 2│ 丙○○ │ 289,375元│ ├──┼────┼───────────┤ │ 3│ 丑○○ │ 490,000元│ │ │ 子○○ │ │ ├──┼────┼───────────┤ │ 4│ 午○○ │ 288,125元│ ├──┼────┼───────────┤ │ 5│ 酉○○ │ 447,826元│ ├──┼────┼───────────┤ │ 6│ 辰○○ │ 312,500元│ ├──┴────┴───────────┤ │以上計算,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另因請求│ │之金額有所擴張,故利息均自98年12月25日│ │起(原告請求之金額於98年12月4 日以民事│ │陳明狀擴張,該書狀原告自行送達被告,被│ │告於98年12月25日另提民事爭點狀,故被告│ │至遲於98年12月24日前收受該書狀,是以,│ │利息自98年12月25日起算)至清償日止,按│ │年息百分之5 計算。 │ └───────────────────┘
邪惡建商終於有應得的報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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